朱光耀[浙江桐鄉政協原副主席]

朱光耀,浙江桐鄉政協原副主席,受賄被判10年9個月。

基本信息

人物介紹

朱光耀曾任桐鄉市發展計畫局局長、桐鄉市市長助理、崇福鎮黨委書記、崇福皮毛市場管委會主任。

2010年12月24日,朱光耀因涉嫌受賄罪被海寧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
判刑

浙江嘉興海寧市法院2011年3月18日對桐鄉市政協原副主席朱光耀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:朱光耀犯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9個月,剝奪政治權利1年,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;朱光耀違法所得15.31萬餘元予以沒收,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。

相關詞條

相關搜尋

熱門詞條

聯絡我們